惊天秘密:矿泉水致癌物质超五倍为何对消费者掩蔽?

这样的衙门,这样的官员,人民有义务养活他们吗?

来源:新华博客 闲飞的鹤 2008年6月8日

 

  6月7日《中国青年报》2006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技师岳银玲等人,对北京超市中瓶装矿泉水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其中有两种瓶装矿泉水的“溴酸盐”含量超过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环保局所规定的饮水最高允许浓度。其中一种的含量,几乎是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环保局规定最大容许浓度的5倍,具有一定的潜在致癌性。

  “溴酸盐”是何物?普通消费者没有多少人知情,原因是有关组织没有对社会公布相关信息,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更是无从查起,据军事医学科学院马秀英教授介绍,含有微量溴酸盐的饮用水,短期内不会对饮用者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但是长期饮用高溴酸盐含量的饮用水,将增加癌症的患病率。而相关市场调查表明,在市场上销售的矿泉水中,有的“溴酸盐”超过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环保局规定最大容许浓度的5倍!

  再看看国际上处理“溴酸盐”超标的做法,来看问题的严重性。2004年3月,可口可乐公司在英国销售的瓶装水,在一次抽查检验中被发现“溴酸盐”含量远超过英国规定的饮用水标准。公司不得不在欧洲地区全面回收该产品,总计数量有50万瓶之多。但在中国,虽然在饮用水行业中这是个公开的秘密,广大消费者却一点也不知道。去年在上海举行的全国矿泉水年会,专门就“溴酸盐”话题进行内部讨论时,禁止记者采访。相关组织为何要向媒体、向广大消费者掩盖事实真相?

  据报载,这个隐藏在中国饮用水行业中10余年的“秘密”,原因在于我国矿泉水产品一直无溴酸盐相关国家标准。而不制定这个国家标准,是因为部门管理和监督饮料食品卫生主管单位害怕有了国家标准,一些饮用水企业会退出市场,他们在等待企业“良心发现”自己制定标准。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这些管理和监督部门为企业利益可谓煞费苦心,但是,谁又来为消费者的健康承担责任?

  由此想到今年初国家食品管理监督部门出台的“馒头国家标准”,他们对老百姓餐桌上的馒头形状、颜色、重量是那么的关心,但为何对可能产生癌症“溴酸盐”饮用水麻木不仁?原因只有一个,这些管理监督部门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企业服务。这是一种权力的道德沦丧,与党和政府倡导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针锋相对。请问:这样的衙门,这里的官员人民有义务养活他们吗!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近些年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医疗卫生条件改善了,但是身边癌症病人却多起来了,原来是因为有这样的食品卫生管理、监督部门。笔者以为,所有癌症患者和癌症病故亲属应该起诉食品卫生管理、监督部门,让他们承担相应经济责任,这样他们才有可能关心“溴酸盐”问题,关心消费者健康,否则还不知道会坑害多少人。希望党和政府严查严办此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该撤职的撤职,该追究法律法律责任的绝不留情,还百姓人身健康的基本权力!

 

  附件: 康师傅承认:所谓矿物质水实为自来水净化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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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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